【关于广岛县住宿税的实施】 2025年12月01日 通知 广岛县将于2026年4月1日起,对住宿设施实施特别征收制度的住宿税。税率标准如下:每名旅客每晚 住宿费用(不含税)6,000日元以上者:200日元 入住酒店时可能需收取住宿税,敬请谅解。 详情请参阅此处(广岛县官网内关于住宿税概要的说明)。